【信息时间:2021-05-17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教体局部分学校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aeehz0010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hz0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教体局部分学校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肥西县教体局部分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hz00108)招标公告中,更正内容如下:
问题:我公司认真阅读了“肥西县教体局部分学校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2021aeehz00108)的招标文件,发现第三章 采购需求里的技术参数有争议,存在设定特殊奖项,违法行为等。如:
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的认证范围在办理时没有明确规定认证产品类别的产品名称,同一产品每家都有所差异叫法也有所不同,“上下床”其他叫法如:公寓床、双层床、宿舍床、高低床等等;“礼堂椅”其他叫法如:椅子、木制椅、会议椅等等;因此不能指定该证书的证书类别名称,明确证书的类别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建议合理修改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招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将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1、▲实木上下床:“10.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类别:上下床。”修改为:“10.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类别:为本次采购的实木上下床同一类别的产品”;
12、▲礼堂椅:“13.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类别:礼堂椅。”修改为:“13.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类别:为本次采购的礼堂椅同一类别的产品”。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7日
无
名 称: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
联系方式:0551-68848052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6883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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